翻堆機對有機肥發(fā)酵場地的要求有哪些?
1、工作現(xiàn)場需要平整、堅實,作業(yè)區(qū)域內不得有大于50mm凹凸面。
2、條形堆料:寬度不能超寬,高度可適當增高100mm以內,長度不限。
3、料堆兩端留有不小于10米空場地以便于轉向,料堆間距1米以上。
4、本機只是可行走式翻堆機械,不能當作行走車輛及載重車輛使用。
我們在使用有機肥翻堆機的時候,需要掌握這幾個方法:1、自走式翻堆機場地需要平整、堅實、作業(yè)區(qū)域內不得有大于50mm的凹凸面,長度不限,寬度應保證本機的迥運調頭。 2、待翻拌的原肥堆積,寬度不得大于2000mm,高度不得超過800mm,且條狀直線堆積。 3、自走式翻堆機整體結構合理,整機剛性好、受力平衡、簡明、結實、性能安全可靠、易操控、拋場地使用性強,除粗狀的機架,零部件均為標準件,使用維護方便。 4、自走式翻堆機、輪盤式翻堆機主要用于處理畜禽養(yǎng)殖業(yè)排放的糞便并生產有機肥,使用該機處理畜禽糞便6000-8000噸,可實現(xiàn)年產有機肥4000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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